请假条格式 | 2021年06月03日22:54:44 | 阅读:960 | 评论:0
教师请事假条范文
尊敬的 :
您好!我是XX学校的教师 ,因为xxx事 ,需请假 。请假(时间)从_________到 _________,去往地点_________ ,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_ 。恳请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校方(校长)意见:
公章教育局(直属领导)意见:
公章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
您好!我是电白一中的教师_________,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______。请假(时间)从_______到_______,去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恳请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校方(校长)意见:
教育局(直属领导)意见:
请假人姓名: 所在部门:
请假事由:
请假天数:
请假起止时间:
所在系(部)
主任同意签名:
签名:
时间:
教务处处长签名(有课,2天以上的)
签名时间:
组织人事处处长签名(2天以上的)
签名时间:
分管教学副校长签名(4天以上的)
签名
时间
校长签名
(6天以上的)
签名时间:
销假时间:
延假天数及原因:
组织人事处处长同意延假签名
学校领导同意延假签名
备注
说明: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须获得本系(部)主任同意.有课则须同时到教务科办理停,调课手续,无课者报教务处备案;
请假2天以上(含2天)3天以内(含3天)的,须获得本系(部)主任,组织人事处处长同意.有课则须同时获得教务处处长的同意(并到教务科办理停,调课手续,下同)无课者报教务处备案;
请假4天以上(含4天)5天以内(含5天)的,须获得本系(部)主任,组织人事处长同意,有课则须同时获得教务处处长的同意,无课者报教务处备案,最后报请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
请假6天以上(含6天)的,须获得本系(部)主任,组织人事处处长同意,有课则须同时获得教务处处长的同意,无课者报教务处备案,然后还须获得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同意,最后报请校长批准.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4个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XXX
教师病假请假条格式
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您好!由于我有病,无法坚持继续上班,故请假,望批准!
此致
敬礼
教师:XXX
xx-xx年X月X日
关于《老师请事假请假条格式》的延伸阅读-- 《请假扣工资怎么计算》
请假扣工资怎么计算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1.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4.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5.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三、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2.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
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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